書目
心得
DNA改變之後,特別喜歡旅行,所以一看到這本書,眼睛就為之一亮。我不是想從書裡面知道那裡好玩或者新奇,而是想知道作者對於「旅行定位」的看法。這個定位不是定機位或者是定飯店,而是問旅行的重心在那裡。
異國文化探索?低價奢華享受?自然景點觀光?親子共同探險?還是血拚購物之旅?確認好旅行定位之後,才能開始安排城市、住宿及交通工具。
書裡面的旅行者大多數是單獨一人,少數是群體,但應該沒提到帶小孩出遊。因為是一個人的旅行,所以較不用考量其他人的需求,可以全心全力投注在個人的感受上。
第五章談大自然。認為旅行可以探索自己的野生氣息,但一不小心可能會被大峽谷暴漲的溪水給沖走(P98)。此外,作者認為荒野是人類的心靈庇護所,在大自然中與大野豬的眼神相對,會有股衝動想與牠們溝通,建立感情。看到這裡,我倒覺得這已經脫離了旅行的目的,讓自己或他人陷入危險當中,毫不考量安全至上的大原則。
第六章談性感。認為旅行可以變成「有生以來第一次,我感覺自己是個完整、光彩亮麗、獨一無二的女人(P135)。」更舉了海明威在哈瓦那感性社交的歷史故事,做為支撐這個說法的理論依據。應該是我比較保守吧!利用旅行來段異國情緣,就像"愛在黎明破曉前"一樣,這應該只會在電影情節才會出現吧~~
第八章談富足。亨利.米勒<馬盧希的巨像>談到「當我站在阿伽門農的墓穴中,除了我默默自稱的世界公民外,我斷然拒絕其他任何身份。從那天起,我的人生只有一個目標,就是找回人的神性,祈求全人類平安,生活更加富足(P171)。」我喜歡找回人的神性的這段話,但我很難想像在一個為了女人而圍城10年的希臘統帥墓穴之前,如何能與人的神性連結的邏輯。不過,看到後來作者又提到米勒因「性」著作而名噪一時,一切顯而易見了。因為著名的心理學家容格說:「性是通往富足的一種途徑,旅遊是另一種。還有對話、寫信和作畫,都是(p175)。」所以,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人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(大誤 )...
英文書名比較貼近作者想表達的意境:Change you life through travel。因為,一成不變的日子無法激盪出改變的火花,但旅行卻可以。透過遠離自己熟悉的一切,讓自己身處異鄉。異鄉的人們當然不會跟你的生活方式一模一樣。因此,入境隨俗的旅人,不改變都不行。
這個效果也發生在我的身上。不同以往的想法是,希望可以透過旅行經歷一次又一次"不一樣的體驗"。旅行的目的不是想成就什麼,抑或和別人不同。只是想讓生命更豐富、讓觸角更多元。
上帝給了人類眼耳鼻舌身等感官,更甚需給了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"意識",目的難道只是呼應達爾文的適者生存、不適者淘汱的準則嗎? More than that, 應該是修習這輩子的人生功課,將原先不懂、不會、不能的,反覆的經歷過後,一項一項地、一題一題地烙到自己的身上去,形塑成全然不同的自己。
人生苦短,可沒時間虛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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